6月9日记者从市经济信息委获悉,日前该委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计划今年内建成为全国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先行区,累计在公共交通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18万辆以上,建成投运公共充电桩4.8万个以上、换电站240座以上。

《方案》提出实施3项重点任务,包括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进程、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
在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进程方面,计划到今年底,全市将累计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4500辆、新能源公交车6500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11000辆、新能源网约出租车95000辆、新能源环卫车300辆、新能源邮政车600辆、新能源快递车1000辆、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60000辆、新能源机场用车500辆,以及特定场景用车4000辆。
按照《方案》,今年我市计划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车辆的电动化比例将超过90%,新增和更新环卫、邮政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力争达到80%,其他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显著提升。
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到今年底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计划实现超充基础设施全覆盖;重点推动城市“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并补齐农村地区充电网络短板,尽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乡镇全覆盖”。
在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方面,我市将加快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推进“三网”融合互通,包括推动建设“充储”一体化站,鼓励按照不低于配变容量的10%、时长不低于1小时、容量不小于200千瓦时的规模配置储能设备;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扩大双向充放电项目规模,鼓励新能源汽车积极参与削峰填谷、虚拟电厂、聚合交易等应用场景。
为实现上述目标,市经济信息委表示,我市还将加强政策支持、宣传推广等,用好各项政策、资金来支持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落实好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减免等政策,并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针对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的融资租赁或分期贷款方案,鼓励保险机构研究出台针对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的专项保险政策等。